山东华斌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核准名称,由山东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合作制事务所,负责人为刘元斌主任,本所位于临沂市临西一路南段站前商场南临路西,是本市兰山区与罗庄区核心通道。本所及本所律师将坚持“从律以德,恪守诚信”的原则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,并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基准点,以当事人的满意程度作为工作的重要评价标准,把当事人的要求作为工作的第一任务,坚决落实并解决当事人提出的一切问题和要求。本所将严格依法执业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,尊重事实和法律,坚持法律的正义,并以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为己任。
本所致力于以律师所为整体服务团队的法律服务模式建设,特别是对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,建立联系人制度,不指定唯一的顾问律师,而是以律师所为顾问,统一协调并安排顾问服务。本所还坚持收案审批制,利益冲突审查制,严格按政府指导价收费制,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制,实行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(有保险公司提供的责任保险保证)等,努力做到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。 |